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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从巧取黄金到豪夺黄金(9 / 15)

卑劣阴谋,不惜断送国脉民命,且以之资匪以为快也,可痛?选

五月三日条下:

当此风雨飘摇,人心浮动,而忠贞之士正力挽危局之时,李宗仁突由桂林致函父亲谈人事、军权、财政等“条件”。他要索取已经运到台湾的库存黄金,并且要父亲不再过问国事,建议最好“早日出国”。父亲内心痛楚之余,因李代总统之误会与猜疑,如此其深,乃函复何院长,请转达李代总统及中央诸同志。函中首请李代总统立即莅临广州,领导政府。第二说明政治改革非二三个月短时间所能收效,必须树德养望,开诚取信,持之以久,行之以恒。第三说明其本人无复职之意。第四对于李氏六项要求之前五项,做如下之答复:

“一、总统职权既由李氏行使,则关于军政人事,代总统依据宪法有自由调整之权,任何人不能违反。二、前在职时,为使国家财富免于共党之劫持,曾下令将国库所存金银转移安全地点;引退后,未尝再行与闻。一切出纳收支皆依常规进行,财政部及中央银行簿册俱在,尽可稽考。任何人亦不能无理干涉,妄支分文……”

蒋经国的日记中,最令我们注意的是这五月三日收录的蒋介石对李总统“答复”的第二项。蒋介石说:“前在职时,为使国家财富免于共党之劫持,曾下令将国库所存金银转移安全地点引退之后,未尝再行与闻。”这些“答复”,只消对照起蒋经国二月十日的日记来,就证明与事实不符。二月十日正是“大部分金银运存台湾和厦门”之日,但是蒋介石是一月二十一日不在职的,他不在职后二十一天,居然“国库所存金银”还能脱离李总统的控制,“转移”而去,这不是天下怪事吗?若说蒋介石“引退之后,未尝再行与闻”,那么谁又有这样的斗胆、这样的权力和武装,能够“转移”国库呢?区区中央银行总裁自己吗?区区财政部长吗?谁相信呢?何况,蒋经国在《我的父亲》一书中,又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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