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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四章谈合作(2 / 4)

是不会开在大商场的附近,也是为了低调行事。

而棒国句不一样了,棒国在会所内添加青色产业是合理合法的,当然了,合法归合法,但一定会受到严格管制。

不管怎么说,开设这种服务只要手续齐全,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只要有钱,那越高调越好,越是繁华的地段就越好。

只要人流量大的话,那就绝对不愁生意,任何行业都是如此。

所以在棒国做生意还是挺爽的,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下海赚钱,然后再把赚到的钱带回国内。

一想到把钱带回国内,我就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我现在的身份虽然是金焕成,但我可以秘密的赚钱然后把钱带回国内啊!

比拉特可以,我为什么又不可以呢?

只要我在国内设立一个合理合法的收款人就行了,这个人我决定选择我最信任的人,也就是严蔚。

之所以不让陆婉来做,是因为陆婉太年轻了,不懂这些道道,而严蔚是她们当中绝对的大姐大,陆婉是正宫不假,可要是论商业头脑的话,她还是得管严蔚叫姐姐。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便给星云打了个电话,把我的决定告诉了她,然后让她打电话给严蔚,通知严蔚给我一个收款的账户。

如果要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收付款的话,那必须得在国内再设立一个公司,开公司的事我决定交给火鸡,因为火鸡现在就在国内负责我的放贷生意,一直也没给他个名分,整天带着小弟混来混去的,也着实不太方面。

所以我又告诉星云让她通知火鸡去注册一个公司,就做贷款生意就行,贷款生意不要沾灰色,捞偏门终究是蝇头小利,而我则要在棒国搞个大的!

交代好了一切以后,我便挂断了电话,星云做事的能力我还是很放心的。

我的想法没那么复杂,就是让严蔚负责收钱,而火鸡负责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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