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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疚感(2 / 3)

到题外话去,被伤害的人,没有学着保护自己,任人伤害,也是值得检讨的事。当然在此说的只是一般人情世故,不是报刊上出了社会人命的那种。

我们再回过来说歉疚感。既然自认做了对不起他人的事,或只是出于误会、急躁、不耐烦等等情况下而造成的人际僵局,那是最不必苦痛的。

中国有一句成语:“解铃还须系铃人。”打一个比方,最常见的——既然当初有这份狂妄和任性,向母亲大叫大骂,不体娘心,而今难道没有同样的勇气和良知,去母亲身边诚心道歉说明,使这冰冻的疼痛化为和风?

古时“周处除三害”,不在于他除了前面两害的好本事,他的自我顿悟和改变,才是这个故事因而流传下来的可贵可敬之实。

对于父母、手足、同学、朋友,如果真正背负着那么沉重的歉疚感——如同信上所写。那么不必再悄悄来信给我了。一来又来,于事无补,徒然浪费精神。

这种感觉如果积压太久,对于身体的伤害也是很大的。解决的方法,除了道德之外,内心真诚痛下决心只要出于一片至诚,对方百分之九十是能谅解的。万一,对方仍不肯谅解,这其中,我怀疑涉及金钱的事占大半,那么欠债还钱,分期分年分月摊还,不占他人血汗辛苦,才是实事求是。情感的欺骗,自然又是一种。某种人,对情真真假假,游戏人间本来不是死罪,如果对方不是如此人生观的人,也拿来开玩笑,造成他人遗恨终身,自己虽然也有悔意,总是伤德。这便不是道歉能解的事了,那份内疚,是该当跟随一辈子的——是为报应。

也有上面所说,芝麻大小之事,发展成仇,自己存心道歉,他人不肯原谅,也是常见的事。这件事,涉及双方胸襟和本身性格。强求不必,尽其在我,尽情尽义而对方仍不能化敌为友,那么更不必痛苦,只有算了。

这类来信的朋友,大半善良而谦虚,很少怨怪他人,只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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