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弊端有那样深刻的认识。
大三的时候,我与几位同班同学创办《现代文学》,有了自己的地盘,发表文章自然就容易多了,好的坏的一起上场,第一期我还用两个笔名发表了两篇:《月梦》和《玉卿嫂》。黎烈文教授问我:“玉卿嫂是什么人写的?很圆熟,怕不是你们写的吧?”我一得意,赶快应道:“是我写的。”他微感惊讶,打量了我一下,大概他觉得我那时有点人小鬼大。现在看来,出国前我写的那些小说大部分都稚嫩得很,形式不完整,情感太露,不懂得控制,还在尝试习作阶段。不过主题大致已经定形,也不过是生老病死,一些人生基本永恒的现象。倒是有几篇当时怎么会写成的,事隔多年,现在回忆起来,颇有意思。有一年,智姐回国,我们谈家中旧事,她讲起她从前一个保姆,人长得很俏,喜欢带白耳环,后来出去跟她一个干弟弟同居。我没有见过那位保姆,可是那对白耳环,在我脑子里却变成了一种盅惑,我想带白耳环的那样一个女人,爱起人来,一定死去活来的——那便是玉卿嫂。在宪兵学校,有一天我带上地图阅读,我从来没有方向观,不辩东南西北,听了白听,握便把一张地图盖在稿纸上,写起《寂寞的十七岁》来。我有一个亲戚,学校功课不好,家庭没有地位,非常孤独,自己跟自己打假电话,我想那个男孩子一定寂寞得发了昏,才会那样自言自语。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画家画的一张裸体少年油画,背景是半抽象的,上面是白得熔化了的太阳,下面是亮得燃烧的沙滩,少年跃跃欲飞,充满了生命力,那幅画我觉得简直是“青春”的象征,于是我想人的青春不能永保,大概只有化成艺术才能长存。
民国五十一年,出国前后,是我一生也是我写作生涯的分水岭,那年冬天,家中巨变,母亲逝世了。母亲出身官宦,是外祖父的掌上明珠,自小锦衣玉食,然而胆识过人,不让须眉。十六年北伐,母亲刚跟父亲结婚,随军北上。父亲在龙潭与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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