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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协议让步(2 / 4)

大家的损失很大,尤其是开发商合法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它的权利也受损,就应该拆迁。

因为这就涉及权利滥用了。

曾家辉觉得,我国目前的拆迁和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是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为基础,包括一些地方法规与行政规章。征收征用带有行政强制色彩,不是平等主体关系,而是一种命令和服从。条例规定:对于拆迁决定,被征用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只能服从,不得拖延。这规定是以后强制拆迁规定的源头,房管所的裁决和法院的判决均支持强拆。

钉子户能否牛到就不搬走?

开发商说了,“我们投资了3个多亿进去,每天光利息就6万多。而且我们还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

迄今为止长达两年半的协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

若按货币安置,由拆迁户投票选择的评估机构评估出的补偿价格差距过大,双方均称为达成协议作出了很大让步。梅佳接受安置房位置上的左右移动,“不一定非得在原来的正中心”。而开发商则表示可大幅提高货币补偿金额或在产权调换结算差价时给予优惠。双方均承认一度曾几乎达成协议,“文本都准备好,就差签字了”。但梅佳最终没有签字。她觉得开发商“不值得信任”,对签了字的协议今后能否兑现“很怀疑”。当被问及,只要签订的协议合法,若开发商不兑现,可以起诉,依法维权时,梅佳说:“我经商这么久,从来不相信打官司!你去打吧,拖上个几年,最后赢了官司输了钱。”

开发商公司觉得自己很委屈。“搞不懂梅佳,我们始终没明白她的真实想法是什么!都说开发商强势,可我们谈那么久,她一直处于主动。谈的时间、内容,甚至我们这边出的人,基本都按她的意思在办,我们感到她才没有诚意。”

协商期间,应开发商和梅佳的要求,作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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