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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 情感激荡(2 / 3)

责人进行采访

对此,曾家辉觉得倒是一个可以宣传利用的机会,他是来者不拒、有问必答。其中一个记者围绕本次官司,问了他一些尖锐的问题,“你从这次诉讼中怎么看新闻自由与诽谤法?有什么印象?”

“青基会在香港的这场诽谤诉讼,是内地机构起诉香港媒介的第一起案件,影响很大。我的感觉是:香港人很珍视新闻自由,但是认为港媒发表的有关希望工程的文章是在行使新闻自由权的却很少。因为它失实了。”

“那你怎样评价这件事?”

记者紧追不放这个问题。

曾家辉本想抛开一些因为体制不同的原因谈这件事,却不料记者穷追不舍,只好道:“关于香港的新闻自由,你们应该看过一篇题为:从英式到中式‘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新闻自由,作者是你们本土的教授,发表于香港回归当年,他在文中就作了精辟分析,我不想重复。”

“可我们感觉这人诉讼有些干预新闻自由了,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曾家辉不置可否,道:我需要可以指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过去,香港出现了百花齐放的政治言论,左、中、右俱存的传媒,这种过去所享有的自由并不完全是正常的。另一方面,毫无疑问,港人对新闻自由是十分珍视的,也正因为珍视,导致对这方面事情十分敏感,很容易出现所谓‘干预新闻自由’的误解。其实,不论希望工程的事情也好,还是大陆的其他事务也好,港人作为祖国的一分子,有权在新闻传媒上对祖国的公共事务提出自己的意见,特别是那些与自己相关的问题。我捐的钱,作什么用了,到哪里去了?当然有权提出问题。希望工程的负责人或者有关的主管机关,也是欢迎港人提出这个问题并会给予回答的,也就是港人有知情权利。但是,现在这个案子,不在于提出了这些问题,而在于传播的事实不对。发表文章说希望工程的钱不明不白,被贪污,这才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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