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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不得不成为对手(下)(2 / 5)

雷云和斯芬妮婚礼伪装成魔族的终端使用者。

路上调用录像的时候雷云一眼就认出了这家伙——是矮子!

雷云对矮子伊格威斯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背后偷袭。尤其是当初他捅死法蒂玛的死鬼队友老鹰的画面实在是太难忘了。老鹰据法蒂玛说是一个十分谨慎而冷静的人,可是在矮子的背后攻击中眨个眼的反应都没能做出来就倒下了。

录像中那个魔族的动作风格跟当初的矮子太像,假装逃跑从正面穿过苦行僧和假女王之间,突然间掏出一把短弯刀就向假女王的后脑捅过去!假女王同样是毫无反应,眼看就要立马毙命,哪里想到苦行僧的手还快了一步,让矮子的刀子穿过手掌把刀子紧紧抓住了。他之后的动作才让雷云确认这一定就是矮子——假魔族直接弃刀往后跳了一步,手腕中窜出一道黑光把假女王射穿了!

没错,当初的矮子除了双刀,他还喜欢带袖珍手弩!那时候手弩是他保命的招数,这位毫不犹豫的就射了一箭并不能说明这就不是矮子,只能说矮子的装备升级了,这也许是一把可以连续发射的手弩。

和以往一样,矮子的运气实在算不得好,苦行僧就是个近战专家,反正雷云的侦查系统是从来没见过他动用中远程能力,专注的人在他擅长的领域会强过一大票人毋庸置疑,这种完全属于意外的失败在矮子身上实在是太过常见。

如果说前面的理由加起来仍然有偷袭类的使用者能做到同步,那么接下来的事情才是最终证据——偷袭者跑了。

雷云见过的偷袭袭杀类战法的人并不多,霍华德能算一个,不过他的方式更类似特工型,并不只限制于使用近身偷袭进行最后一击。矮子的特别在于他的果断,一击不中就立刻想办法离开,有机会就会再干一票。

根据这位伪装成魔族的使用者之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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