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科幻灵异>重装魔> 第三十二章 是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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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是BOSS(1 / 6)

有金蜂开道,雷云的眼睛又有用了。

他也不是完全被动的追杀金蜂,除了干掉路上挡路的各种小怪,偶尔用尾巴抓个石头弄红了用锤子打出去,他不会棒球只会高尔夫招数,这次第一次尝试移动中挥杆,能干掉几只但帮助不大。还是老问题,金蜂闪避能力高了点,它们的复眼提供的可视角度太大,大多数都来得及躲开,他射出去的毕竟不是导弹。

献祭区的树木由于树精出来的时候萎缩的差不多了,没什么可以烧的东西,燃烧弹的火焰早在他去狼人家的时候就熄火了,现在除了金蜂,最多就是点木头烧剩下的炭火。整个还算宽敞,也不至于被树林减速。

跑动中,有一个差点被遗忘的东西被金蜂的荧光照亮。

那种巨型黑色毛毛虫结的茧!

毛毛虫的体长在五米左右,结出的茧高度就接近四米,都挂在岩壁下面,要不是当时蜘蛛的位置刚好能看到,怪物死光了都不会被发现。

毛毛虫一般来说是变成蝴蝶,不过雷云对蝴蝶没什么好感,也不太相信这个大小的蝴蝶会干什么好事,遇到了就顺便给一锤子。

他也没有更多的时间专门收拾毛毛虫,还是要跟着金蜂,所以一路上也就砸破四个茧,里面流出来的东西主要是粘液,估计挺恶心的,幸亏他只借着前面金蜂的光线,自己只能通过热辐射辨认形状,不用亲眼去看。

砸破几个后雷云也稍微安心一点,巨型黑色毛毛虫和一般毛毛虫的结茧方式一样,一开始是幼虫解离,就是除了成虫胎盘外其他组织全部溶解为液态细胞,然后再经由胎盘重新发育为成虫。这样的结茧方式肯定比金蜂那种爬出来就能飞的时间长很多,还有时间可以回头再收拾。

五六公里的路程以金蜂和他此时的速度,也不过是三分钟不到的事情。

看到金蜂到达没几秒,大量尸体中就出现了点点荧光,他也不减速,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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