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罗拉对雷云说:“这把剑的颜色太特别了,我们要先去找把剑鞘,否则光强盗我们就应付不过来。”
雷云挠了挠光头,有些不以为然。
“旁边不是有泥土吗?把剑弄脏不就好了。”
雷的脑子的确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弄脏了让喜欢干净的她怎么背?
阿弗罗拉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
阿弗罗拉没有带着雷云回城,直接到了城东的边缘区找了个木匠铺当场做了个木质剑鞘,呃,或者说剑匣比较合适。
之后两人沿着城东的碎石路,找到了马屋,这次雷云注意到,原来马屋和小马屋是在一起的,距离才不到一百米,中间只有一个茶馆之类的建筑。
掌柜看到雷云和他的大盾牌,建议两人买马车比较好。马根本驮不起雷云,出租的话没有一百脉以上的业务。
经过商量,雷云掏出了一根大金条,被切下大半,获得四匹马拉的中型马车一辆。由于他的体形钻不进有车厢的马车,因此这是辆货运的敞篷车!……也就是只有一个大盒子和四个轮子。
然后,向掌柜雇佣了一名车夫,佣金是按时间计算,先缴纳了二十金币的押金。接着掌柜又对两人推销干粮、肉干、盐、盛水工具。
听到翻译后,雷云这才打量起店内,的确很有些百货商店的架势,不但他推荐的,甚至是皮甲、皮盾之类的非金属防具,以及探险所用的绳索铁锹等工具,都有卖的。
阿弗罗拉也劝雷云多准备盛水工具,在过了国境线后,水源会越来越少。
雷云自己是不需要水的,考虑阿弗罗拉和车夫,他买了一大堆皮质水袋以及四个大木桶,干粮肉干数十公斤,少许盐巴。
上路!
四匹马拉的车速度不慢,一小时大概是个十二到十五公里之间,三四个小时要休息一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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