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边城驻军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但凡他们闯进城一次,城中都像被土匪抢劫了一样,发展到后来,他们连县衙都敢抢。
边城政府反抗了许多次,次次惨败,无奈只能往朝廷上报,
那时候,沈十三已经从军一年。
这一年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兵,被沈国安放在最危险的前锋阵营,跟所有士兵一样,提着脑袋冲锋陷阵,
一年后,他才凭借累累的军功,封了将军。
边城的急报送到京城,皇帝力排众议,任了这个少年将军做主帅,带兵出发,镇压哲别。
这是沈十三扬名天下的一战,那一战,让天下人都认识了他,知道了大秦有一颗新星,叫做沈战,跟他爹一样能打。
哲别凶悍,他更凶悍,他手下的士兵,如同虎狼之师,直扑敌军的腹地,第一仗就打得哲别哭爹喊娘,匆匆拆了帐篷逃走。
后来大大小小,两军交了不少战,一一以秦方全胜作为结局,哲别遭受大创,稍安分了一段时日。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卷土重来,这次反扑,却不是反扑的秦军军队,而是洗劫了各个防卫薄弱的边城。
霍清的家就在边城以南的一个小镇之里面。
那里的镇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里的,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民风很淳朴,可是这次最先被哲别游军找到的,就是那个镇子。
沈十三收到线报赶过去的时候,整个镇子都没了。
到处都是尸体,横七竖八的摆在纵横的街道上,无一活口,连牲畜,都被一一抹了脖子。
沈十三带人离开的时候,十几岁的霍清从一栋房子里面爬出来。
他浑身都是血,受了不轻的伤,看得出来是经过了一场搏斗,但是输了。他生来就体弱,但这镇子里的风气相当好,没有外面的浮躁,家家户户,只要能够吃饱就行,不追求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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