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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杀了她(2 / 8)

人。

沈十三的眼睛瞬间就红了。

被拎出来的那个人,正是霍清。

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复往日清高又自信的模样,双手被粗粗的麻绳绑着,麻绳上还沾着他的鲜血,一身衣服破烂不堪,身上有不少刀砍剑刺的伤,正在不断的往外面流血,虽然看上去凶险,但都不致命。

最眼中的是他的双腿,似乎被什么钝器重击,现在已经完全站不起来了,被钱飞揪着后领子从队伍后面拎到沈十三面前,地上拖行出了一道长长的血迹。

而且俊秀的脸上全都是血道子。

这血道子并不是毁容所致,他的脸上只有血迹,没有伤痕。

那血道子的形状,是手掌的形状。

也就是说,他脸上的血痕,是有人先将他砍得遍体鳞伤,手上沾了他身上流出来的血迹,再抽他耳光。

所以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巴掌印。

沈十三十八岁参军,从戎十载,霍清陪了他十年,为他出谋划策,为他肃清异党,跟随他奔赴战场,只为了能在关键时刻,与沈十三共商军务,为了能在他杀红了眼的时候,有一个冷静的人,做一个事外人,纵观全局,让他不至于落入敌人的圈套。

霍清的身子很弱,典型的文人体格,长得虽然高,却是个虚架子,瘦得可怕,平时全靠衣裳撑着,让他看起来稍微未满一些,其实一身皮囊掩盖着,都能数清楚他身上有多少根骨头。

他受不得寒,受不得热,饿不得,饱不得,过度劳累不得,车马颠簸不得。

无数个不得。

每一次跟随沈十三奔赴域外战场的时候,都会受不少的罪,每一次战胜而归,他都要卧床修养上好几个月。

军旅生活太清苦了,他这样的体格,根本吃不消。

可是每一场,连沈十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的出征,霍清都一意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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