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想了想回答道:“对,所有的物证登记之前都经过我和我老师的手里了,全都有登记。”
“那这其中,有手机吗?”我迫不及待的问道,此刻他的回答至关重要,如果不在物证里,那这将是最关键的一步进展。
楚敬南从鼓鼓的裤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麻利的翻找了几页,反复确定后递到我手里:“这是记录,迟梦涵案的记录是黑色碳素笔,刘峰案是蓝色碳素笔,你自己看看吧!”
他的表情不太好,看得我的心更加沉重起来。
楚敬南的字迹很潦草,像是小学生的字迹七拧八歪,辨识度不高。
幸亏上学时石硕那家伙写字也不好看,不然我还真看不明白楚敬南的字迹。
他标注的十分容易辨识,每一件前面都标记了标识,条理清晰。
迟梦涵的案发现场,有意义证据少得可怜,只有十字形的木桩和用来固定尸体的麻绳,其他的并没有什么有效的证据。
在绳子后面,楚敬南标记了绳子的材料,还在括号里用蝇头小字记录着什么。
“这是什么?”我递到楚敬南面前,用手指着小括号里佝偻如虾的字问道。
楚敬南哈欠连天,揉着眼睛里因为困而泛起来的泪花,埋怨的嘟囔道:“我的字写得这么好,你居然认不出来?”
他将头凑得很近,调整着眼镜的距离和角度,满不在乎里透漏着一丝认真:“绳子长度是四十米,刨去捆绑尸体用的长度外,两端大概全都富余出二十米左右,向同一方向延伸。”
我苦笑几声,实在看不出来这些圈圈点点的字居然能够表达出这么多东西。
刘峰案的东西也不多,但是有三个歪歪扭扭的字,让我的心凉了半截。
④手机。
手机在刘峰案的物证里,反倒是迟梦涵案件里,并没有手机。
我不知道这代表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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