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趁机宰了郑午一顿早饭。出了酒吧以后,在街边随便寻了一个早点摊子,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车流,毛毛感慨万千地说:“我在这里生活了十七年,从没想过自己有天还能成为这里的老大,来,咱们干了这个包子!”
吃饭中间,黄杰上了个厕所,趁他不在,我们赶紧讨论他的事情,脑补他后来没讲完的故事,黄杰说他曾经当过南街老大,也就是说他后来的那场进攻是成功了的,可他又说那是一段丢人的经历,估计是没当多久又被其他人给干掉了。其实这也没什么丢人的啊,一个十五岁的小孩,能当一所学校的老大已经很厉害了,而且还短暂的拿下过南街,还要苛求他什么呢?不过黄杰的自尊心极强,把这当成一件丢人的事也说不定。正是因为觉得丢人,所以才从三中转学到了一中。嗯,一定是这样,大家分析来分析去,觉得这个最靠谱了。
当然,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黄杰的经历比我们想像的要丢人多了,甚至可以用“凄惨”来形容,怪不得他不愿意说,宁愿选更丢人的钢管舞。
黄杰很快就回来了,我们赶紧换了话题。
“啊,今天天气不错。”猴子说。
我看看阴沉沉的天空,违心地说了一句:“确实不错,是吧毛毛?”
毛毛像看傻逼一样看着我俩,但最终还是无奈地附和了一句:“嗯,挺好的。”
郑午一拍桌子:“靠,你们三个傻逼吧!连个太阳都没有,不错个毛啊?”
被郑午鄙视是人生最悲哀的事情之一。
吃过饭后,毛毛继续去处理西街的事,他刚当上老大,要多和手下接触,多和各方面人物打交道,牢牢把权力掌握在手里,而我们几个则回学校帮他稳定后方,七中现在就是毛毛最强有力的后盾,只要有那些成百上千的学生在,那些西街的混子就不敢起了异心。
照理来说,毛毛现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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