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撑着脑袋,将出来的信息悉数浏览的一遍。
突然间,眼前一阵恍惚,我瞥见了一条十分关键的信息,那条信息记录的人物,就算我化成灰也不会忘记。
信息的主人,正是不久前,将我陷害于此的刘媚。
刘媚,女,29岁,G省黑金市人,曾犯卖淫罪,被多次关押于警局,进行批评教育,关联搜索显示,刘媚的曾用名,正是刘子歌!
对了,曾用名!
我们只知道去找叫做刘子歌的人,却忽略了曾用名这一条关键的信息。
而且,发现那只狗尸体的地方,正是在刘媚家对面的楼道里,而且,在她家丢失的那个红衣,正好是被那个疑似凶手的怪人给偷走的。
以上种种理由,再结合那个凶手之前的习惯,我几乎可以确定,刘媚,正是那个变态杀人狂下一个动手的目标!
冷汗不断从额头上涌出,这么一刻,我感觉心脏跳动的无比剧烈,好像要蹦跳出胸口了一般。
刘媚刚从警局离开没多久,谁都不会想到,她竟然早已经被被那个变态杀手盯上了,离着对方下定死亡的期限,没有多久了,我必须早点将事情告诉给方叔他们,好留有准备计划的时间。
转身,冲去大门边上,不料脚下一阵趔趄,猛地之下直接翻到在地上,摔得七荤八素。面前大片档案顷刻翻倒,压在我身上,真是祸不单行。
忍着剧痛,强行站了起来,因为发烧的缘故,此时的视线,已经有些模糊了。
“来人啊,放我出去,我要见徐富贵!”
可是,铁门外面却寂寥无声,根本没有人应答。
卧槽,不会方叔把警局里所有的人手都调动出去了吧,现在,局里压根连个活人都没有?
我越想越急,使劲踹了几脚铁门,弄出巨大的动静:“来人啊,来个活人啊,老子有重大发现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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