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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用我余生去爱你(上)(1 / 5)

坂野美子喜欢暖暖的阳光。

连续两天,她都喜欢躺在窗台旁的桌子上,让阳光照耀着自己如同白雪一般美丽的肌肤。这个怎么也晒不黑的女孩让很多女人嫉妒,她永远是不喜欢争的那个人,喜欢静静地待在角落,静静地听歌。

坂野美子喜欢歌神郑中基,这个男人虽然没落了,但他的歌喉不曾堕落。坂野美子不喜欢跟风,她喜欢实力。

她一直在想,一个声音胜于世界的男人,怎么愿意甘心作践自己。

等看见陈萌萌了,她才知道这一切的缘由。

她静静地靠在窗台,倾听陈萌萌的弹奏演唱。

这是为了美男子大赛第一场比赛的练习,既然是偶像争夺赛,唱歌弹奏自然是少不了的。好在陈萌萌也是天才级人物,所以学习很快。

他不需要完全学习钢琴应该怎么弹,他只要把这一首曲子学会便好。

在坂野美子的强烈请求下,陈萌萌学的是《无赖》这首歌。按照坂野美子的话来说,她喜欢一个敢回望过去坎坷的男人。

所以她的心里也告诉自己,她喜欢陈萌萌。

“后天就要比赛了,明天有什么打算?”等陈萌萌一曲弹落,坂野美子问道。

这个早晨跟地摊讨价还价花十块钱买了一双白色二手运动鞋的男人从奢华的钢琴旁站起来,他抽出一根不良初中生也不会拿正眼看的大前门,再用那使用了半年的生锈打火机点燃。

咔擦。

火光照耀了他的脸庞,他微笑着看向坂野美子,声音犹如迷绕在烟雾之中:“你这些天总是陪着我,我也觉得挺不好意思。明天带你去游乐场走走,你喜欢摩天轮么?”

她是喜欢。坑双在巴。

安安静静,慢慢吞吞的东西她都很喜欢。

就好像当初女同学把可乐洒在她的脸上,破口大骂说她是贱货,她也安安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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