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哪里还来得及。
苏沫当慈母,他就只能做严父了。
万安这孩子是陆家的奇葩了,陆家祖祖辈辈都没出过这种跳脱性子,诺诺乖巧,千寻早慧。
从小就请了最好的老师来教千寻,他也肯学,五岁的孩子,跟着他到公司开会,愣是跟着从头听到尾,不吵不闹,完了还能和他说的头头是道的,就那么大点的孩子,别人家的能坐十分钟就算不错了。
陆千寻神童之名就是这么出去的,有人羡慕就有人嫉妒,说伤仲永什么的,可这孩子,就是长脸。
千寻十岁就精通五国语言,十三岁他重金聘请了哈佛的教授,十六岁他就完成了双博士全部课程,测试成绩全A,被哈佛大学多次邀请君被他拒绝,十八岁受聘S大经济学院,除了请世界名师培训他,他几乎就没为千寻操过心。
当然,千寻这样的孩子是亿万分之一,能投生到他陆家,那是祖上阴德。
若是拿万安和千寻比,就太过分了,可他愣是连妹妹都比不过,诺诺都比他努力,比他懂事。
在沫沫没有怀诺诺之前,万安是他一手带大的,陪着他的时间是最多的,结果?幸好他定力够好,不然得气的自杀。
这跳脱的性子比起沫沫小时候那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这混蛋性子,他不打都不行。
苏沫说完想到自己来找陆景炎是有正事要说的:“安安这孩子不对劲,他从小就这样,一有烦心事就来找我,你是不是逼他留在部队了,他要是不喜欢,就让他回来,本来盛世就是留给安安的,虽说这些年都是合并在陆氏旗下,可若想分开,也不是不行啊!”
陆千寻皱了皱眉,他最近连他的面都见不到,哪里能找得到他说话。
不是他,那就只能是千寻,千寻一向护着弟弟,最想让他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怎么会让万安留在部队呢。
千寻小时候曾经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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