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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第211章 猎鹿(一更)(3 / 5)

是小熊猫,还是浣熊,都有在吃东西之前,把东西放到水边洗一洗的习惯,看起来它们都属于洗洗更健康那一个行列的。

除了浣熊之外,蒋海还看到远处,还有不少的狐狸,因为北美大型肉食动物,几乎已经灭绝的关系,狐狸在森林里面的地位,目前有些尴尬。

按着科研人员的估计,现在这片森林里面,最大的肉食动物是熊,但熊太笨,目标太大,而且因为是杂食性的,还不擅长伏击,跑的虽然不慢,但除了比人忆之外,其实大部份的动物,都要跑的比它快,同时在更容易抓的鱼、更容易获得的水果,蜂蜜的面前,抓鹿什么的吃,明显是不合适的,所以在熊的食谱里,抓动物明显有些得不偿失。

而除了熊之外,因为山狮,北美狮和北美灰狼的消,这一代的顶级掠食者就不见了。

最厉害的肉食动物是狐狸和郊狼,而郊狼你说它是狼,但其实它比华夏田园犬也大不了多少。

对于鹿啊,野猪啊什么的来说,狐狸和郊狼过来,那就是来送菜的,跑也跑不过,打也打不过,你追,我给你面子我就跑两步把你甩开,不给你面子转过头,说踢你就踢你了。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狐狸什么的地位真的很尴尬,就像是现在,鹿群占着最好的一片地域喝着水,而身为肉食动物的狐狸,却远远的躲在另外一边喝水,画面还真是很不和协。

“这回不错,蒋,有哪只是你看中的吗?”看着面前的鹿群,保罗舔了舔嘴唇,这一次的鹿群可不止是一群,而是好多群,刚才见过的白尾鹿就有三群,还有两群驯鹿,两群驼鹿,一群麋鹿,可能是因为蒋海中午的时候帮大家解决了最大的食物的问题,所以保罗先向着他问道,听到保罗的话,蒋海也观察起了面前的鹿群,他一眼就看中了一头驼鹿。

不是因为这个鹿的鹿角有够大,而是因为这个鹿够肥,相比于弄些鹿角回去做装饰,蒋海还是更期待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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