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富裕的一个。据说他为人极为吝啬,但是嘴却非常叼,叼到什么程度呢?吃饺子的时候,一只饺子只咬一口,一口把饺子馅吃掉,边边角角的留下了,放在桌子上,一顿饭吃完,桌子上堆一堆边边角角的东西,这些东西他舍不得扔,也舍不得给猪吃,放到太阳底下晒干,日积月累越积越多,以后就给长工们煮着吃,很难想象那些带着牙齿印的东西,长工们是怎么吃下的,不过那个年代,长工们能填报肚皮都不错了,虽说是老地主咬的边边角角,但毕竟是细粮,也许长工们还以为是改善伙食呢。
不过长工们吃下了老地主咬下的边边角角,这事儿也就传开了,于是老地主得了一个“丁三饺子”的绰号。
“丁三饺子”就是丁百争的爷爷,按说有了这么大一份家当,丁百争他爹本可以做一个乱世中的土少爷,无奈一声炮响改天换地了,“丁三饺子”兄弟几个就倒了大霉,“丁三饺子”他大哥跟着着****败退台湾,生死不明,老二当保长被土改工作中砍了脑壳,“丁三饺子”被化成了大地主,被赶出大宅院,戴着高帽子游街,整天被翻身的长工们控诉,不久就一命呜呼了。
可怜了丁百争他爹,土少爷还没当热乎呢,转眼就成了地主狗崽子,也得夹着尾巴跟着他爹挨斗,不过老地主死了之后,也就没怎么斗他了,那时候他还是十几岁的娃娃,让他跟着生产队干活吧,他力气小干不了,现在不是地主少爷了,新社会不能养寄生虫,那就让他干点力所能及的,于是就让他给生产队放牛,当然,放的还是他家的牛,不过现在充公了。
丁百争他爹从小娇生惯养的,哪里受得了这个罪,让他放牛也不老实,把牛往山上一撵就不管了,然后抱着一本《金瓶梅》看得津津有味!
那时候想弄到一本《金瓶梅》很不容易,不过这本《金瓶梅》也是他家祖传的,小时候他常常看到他爹研究这本书,他没有看的资格,后来乘他爹躺在烟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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