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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六章 大拜(2 / 5)

最高的权力的那位裁决。”

“如果郡守贪污枉法,或是庸懦不堪任呢?你担心士绅和宗族干涉地方政务,有一个强力的郡守会解决这个麻烦。但带来的就是地方上政务人员的增多,郡守的权力过大,我还是有所担心。”

“不必太担心。军务上郡都尉只负责地方防御,治安官负责警察,各有上层和法度可依。如果高层的部门和地方郡守出现矛盾,最终就还得最高层来解决这种麻烦。军务上来说,分地方驻守,其实也就是辎兵和战兵两种,战兵不受地方节制,郡守和郡都尉能节制的只是辎兵。我相信随着以后战兵更专业化,并且完全用中央财政供给,将领也不受地方管辖,能掌握战兵的郡守是不可能出现,并且想造反或自立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至于司法上有独立的法官,不仅有郡法官,将来分县还有县法官,大区法官,法官不受郡守节制,司法是完全独立的,只受上层审核,司法部门将来会分为好几个,分为立法,判决,日常治安管理等几个方面,这样地方官员会受到律法的制约,不要小瞧这个,这很重要。”

张瀚的设想是将来有专门的听取民意和权衡考量的立法部门,完全由法学专家任职,不太需要专业官僚。

然后有专门的法官来执行法律,地方日常的治安则受地方官员的管理,但也要依据制定的法律。

从政务角度来说,强势的地方官和充足的部门加上专业的人员,在治理上绝对比现在大明派去一个读了三十年四书五经的新科进士要管用的多。所要考虑的就是地方官会不会尾大不掉,毕竟现在的交通和通行条件达不到二十世纪的水平,而现在的西方也是用郡守制度,事实证明也是被贵族所把持,会带来相当多的腐败和瓜分利益导致收益不入中枢的问题和麻烦。

而中国太大,张瀚尽可能会考虑到各方面的平衡,真正实施起来肯定会有反复,需要不断的调整和适应实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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