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私奔!大家可都听见了,她自己说要私奔的,私奔者为婢,可就算为婢,老娘也不答应,私奔者当场打死勿论,这是国法……”
“当然!当然!余大娘,你说的对!”
旁边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笑容可掬地架住了余氏的胳膊,笑眯眯地搀着她往妙策身边走:“不过,你别发怒嘛,你怎样没甚么,你肚子里的‘妙计’可是无辜的,他还是个孩子啊!”
余氏莫名其妙地看着李鱼,李鱼搀着她的胳膊,走到妙策身边,就像老丈人在教堂里把闺女的手交给女婿,把她的手往妙策手里一放,托付似地拍了拍,转身走上了台阶,站到了吉祥身边。
吉祥本来就像一个决心一死、勇敢地独自面对千军万马的勇士,可李鱼走到她身边时,却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乖乖站到了他的侧后方,就像一个小卒,终于见到了他的元帅。
李鱼向阶下站着的众人挥挥手,真跟检阅三军的大元帅似的:“各位,吉祥姑娘就在这里,想打死她的,现在,向前一步走!”
私奔者永世为婢,就算她男人自己愿意,也永世不可抬为妻子,甚至为妾都不行,只能是婢。这是明文载于律法之中的,为的是维护社会正常的婚姻制度和礼法。
同时,如果私奔者被当场抓获,是可以活活打死的,这也是合法的。可是道理是这个道理,也得分分场合环境不是?李鱼站在石阶上这么一说,吃瓜群众们不约而同地退了一步。
向前一步走?你开什么玩笑,这是都督府啊!大门两边原本一个执戟长,四个枪士,因为府前围了人,临时又增加了一倍,九个彪形大汉虎视耽耽地正看着我们呢。
我们只是闲得无聊的吃瓜群众,围观围观,找点茶余饭闲扯淡的话资而已。维护封建礼教、树立大唐风气这么重大的责任,还是不要交给我们了吧?
吃瓜群众一退,只剩下妙家三人站在那儿,既未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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