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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四蹄踏吉(1 / 4)

郭婉静了片刻,视线在那陈旧的物件儿上扫过,点了点头,用很轻的声音道:“这瞧着颇有些像我父亲的手笔。”

话音落地,她的神色便平静了下来,自袖笼中将那小木马取出,与那木雕并列于案上。

分开看时,陈滢还只是觉得这两者神似,而当它们同时出现,她便愈发觉得,此二物岂只神似,简直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三姑娘瞧着,是不是也觉得很像?”郭婉轻声问道。

陈滢默然不语,视线不停地扫过两只木雕,心下不住忖度着,一时间还无法给出结论。

郭婉便将两只木雕翻转过来,面上带着了然的表情,指着自己的那一只小马道:“三姑娘请看,我这小马的马蹄下头,各雕着祥云、蝙蝠、蜻蜓与卷草灵芝的纹样,据说此四物分别寓意着如意、平安、吉祥与聪慧。”

她说着便又将陈滢的那只木雕翻转过来,指着四蹄道:“方才我大略看了一眼,便瞧见了这上头的纹样,虽然已经差不多磨得平了,却也能隐约瞧出个大概来,尤其是那蜻蜓与灵芝,与我的几乎是一样的。”

陈滢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目色倏然一亮。

那蹄底的花纹就算扫上一眼,也能瞧出其形神相同。

为怕看错,陈滢又将两个物件拿在手中反复比对,最后终是得出结论:

它们确实出自同一人之手。

忖及此,她的眉心便蹙了起来。

依郭婉所言,这是附马爷郭准亲手所制、并予赠爱女之物,非常具有纪念意义,那么,陈滢可以暂且认定,无名女尸手上的那个木雕,亦应是郭准赠予至亲之人、或是至厚之友的纪念品。

可是,问题也恰好出在这里。

郭婉属马,所以郭准便给女儿雕了匹小马,这是为了与女儿的属相一致;而据陈滢所知,郭媛属鸡、长公主属猪,女尸手上的木雕,分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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