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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我是卧底(4 / 5)

气。

这是县尊大老爷的自辩书。

自辩书洋洋洒洒,写的就是当初史环部被洪承畴的“囚笼政策”困在高邮湖,利用金铃堂给山东清军转运物资回航之际,登上了船只,顺利跳出了洪承畴的天罗地网,转移到了高邮之南,奇袭了木货厂的事儿。

这个时代,不大可能存在“无间道”的说法,而且李吴山也不相信这个清廷的县令会是史环的盟友,但这个自辩书却可以证明一点:慕天颜肯定知道史环等人转移的详细过程,而金铃堂参与其中这是一个绝大的秘密,事先连史环都不知道。

当初史环等人能够顺利的转移出来,虽然不能说明慕天颜真的帮助了先遣小队,却可以就说明他没有告密,这至少是一个同情的态度。

在没有胆量反抗清廷的情况下,也不敢得罪江南,而是首鼠两端两面下注,这就是典型的墙头草。

李吴山稍一沉吟,马上把慕天颜的自辩书收了起来,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容:“高邮县之事我已经知道了,你做的不错……”

将他称为高邮县,而不是伪高邮县,虽然仅仅只是少了一个字,却意义重大。

李大帅说他是“高邮县”,那他就是“高邮县”,李大帅的认可绝对比江南朝廷更加真实有效。县尊大人的位子绝对是保住了。

“不过是下官份内之事,不敢当忠勇公金口一赞。”继续端着“我就是大明忠臣”的神态,装模作样的说道:“高邮方复,忠勇公必有万千细务,下官率县衙上下人等,恭候忠勇公差遣……”

忠勇公的差遣,无非就是出榜安民、清理府库,绥靖地方等等这些事物罢了。

李吴山刚刚进城,慕天颜就主动表四处“恭候差遣”,其实就是在强调他这个县尊大人的身份。

李吴山已经看破了他的这点小小心思,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好,若有所需,军中自会有人去找你,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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