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定力向来很强,此时也按耐不住,光是华荣身上的东西,对他而言就是一笔天大的财富。那一千斤元气石的梦想,突然变得在咫尺之间。
“怪不得流寇都喜欢劫掠。”宁渊第一次尝到如此甜头,想起以前自己为了几斤元气石在蛮荒中出生入死,不由得大为唏嘘。
两人过了很久才收敛兴奋的心情,将目光打量向金冠秃鹫的尸体。
金冠秃鹫是一种凶悍异常的猛禽,在蛮荒中以可怕的防御力和攻击力著称。眼前的这只金冠秃鹫摸索到了妖法的边缘,天赋接近苏醒,价值更是难以低估。
“可惜了,金冠秃鹫一身的价值都在它头顶的金冠上,它天赋刚刚觉醒就被杀了,金冠与一般的秃鹫相差不大,并未凝聚妖力。”常潭查看金冠秃鹫的尸体片刻,遗憾的说道。要知道,若真是一只天赋觉醒的金冠秃鹫,其价值简直难以估摸,还在唤体丹之上。
宁渊也有些遗憾,不过此次收获已经甚丰,他倒也不沮丧,走到金冠秃鹫的脖颈旁边,从其中拔出了一把染血的紫色匕首。
眼前的匕首纹路细腻,匕身淡紫通透,并无任何锋芒。若不是刚刚亲眼所见,很难想象这么一把精致的匕首竟然能击杀金冠秃鹫这等猛禽。
“这把匕首要留着吗?”宁渊眉头微皱,问向常潭。他在抱剑峰上好歹呆了一段日子,对于元器的各种特性十分清楚。但凡元器内都会留下主人的神识烙印,他们若将此匕首留在身边,有一些难以预估的风险。
但就这么丢掉他又觉得有些可惜,要知道元器的价格极其高昂,若此刻他身在净土中,恐怕早寻个店铺将其卖了,换成元气石。
“留着,为什么不留?那林枫的实力能有多高,隔了那么远,难道还能操控这匕首击杀我们?况且他既然借于华荣,至少狩猎的这个月内不会要回去。我们先留着,关键时刻或许能派上用场。”
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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