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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十二章 杀心顿起(3 / 5)

还要提防着有人出来对疯狗表示同情!嘿嘿,疯狗就该击毙,然后就地掩埋不留痕迹,是不是这个理?

警方的效率很高,毕竟有哨兵和几个目击者作证,再加上王家和程卫国暗中使力,李海做完笔录就啥事没有了,不过他也没法出去,只能在拘留所蹲上一夜。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哪怕各方齐心合力压下来,没有让事情曝光出去,可是电视台门口那是好保密的地方吗?电视台最不缺的就是大喇叭!

羊城又是个媒体活跃的地方,李海也不想多惹麻烦,索性就老老实实在拘留所蹲着。不过他进了拘留所就开始后悔了,这地方条件也太差了吧!

别看李海是学法律的,假假也办过几个案子,可是都是民事案子,他不是正式的执业律师,刑事案件辩护轮不到他。所以对于这些地方,他缺少起码的感性认识。拘留所,是各地警方管理的临时羁押场所,听清楚了,是临时羁押场所,一般关在这里的,主要是那些受到行政处罚的人,也有些暂时没定性的人,好比李海这样的,就胡乱往里一扔,也不用走什么拘留程序。

拘留所这地方有个好处,记者没办法进来,所以李海才被扔到这里。当然他的情况特殊,又有人打过招呼了,所以很荣幸地分到一间仅有三人的房间,并且还有干净的被褥,就连马桶盖子都是完好的——你没听错,拘留所的条件就是这么差,最好也只能是这样了!要是在监狱里,只要钱给得足,别说是单人房了,五星级装修都能给你弄上,还带定时应召服务的。

进了拘留所,李海就开始发愁,要怎么弄死方超呢?很明显,王家不想多事,所以方超那边虽然是吃亏的一方,还是以聚众斗殴和非法持枪的罪名,移送到看守所去了,算是进入了刑事侦查阶段,跟李海的性质不一样——当然李海严重怀疑,王家是害怕把这两方关到一起还会出大事,所以才分开处理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把他弄到这里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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