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拿着竹签,一手握着筷子,慢条斯理的将竹签上的肉撸下来,而后夹起来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这种烧烤摊上的烤肉,除了味道窜,完全尝不出一点羊肉该有的鲜美,肉质都烧老了,真不明白这女人怎么能每周来一次,高歌的品味,如果真要用一句话来形容,大概就是雅俗共存吧,她可以高贵的像个女王,也可以自在的像个市井小民,完全随性而活,这样的人,到哪里都是两眼的存在,因为不被束缚,所以活得洒脱,而这份洒脱,在跟他在一起后,已经收敛太多太多,他以前怎么会以为高歌不爱他呢,如果不爱,以她的性格,何至于对一个人曲意逢迎?
“喂,撸串就是要拿着吃啊,你以为这是西餐厅?”
高歌遮着嘴,小声道,“周围人都在看我们呢,你再这样,我就要被认出来了。”
慕云泽拧了拧眉,放下筷子,淡淡道,“我不饿,你吃吧。”
高歌见他真不动筷子,这才不再捉弄他,帮他将肉串撸下来,“吃吧吃吧,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慕云泽笑了一下,这才重新开动筷子。
小样,还耍脾气。
高歌嘀咕了一句,开动筷子。
一份麻辣烫,三十串烤串,两人吃的七七八八,结账时候总共才花了不到八十块钱,这绝对是慕云泽吃过的,最廉价的一顿饭,却意外的暖心。
上了车,高歌突然拉着他的胳膊,轻声道,“慕云泽。”
慕云泽扭头望向她,“怎么了?”
高歌垂了垂眼帘,“我想回宏实高中看一看。”
慕云泽微微怔住。
宏实高中是高歌的母校,她在那里读完高中,考进了S大,这么多年,都没再回去过。
慕云泽开车到高中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校门口的老大爷翘着二郎腿坐在门口听着收音机里的豫剧戏曲,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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