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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更厉害的(3 / 4)

可陈诗音公然亮出了彩虹杯,再联想到陈诗音第一王牌杀手的身份,众人恍然大悟:陈诗音把朴在善杀了,而且拿回了杯子。

众人来之前,没人看好陈诗音,也没几个人看得起陈诗音,干女儿嘛,给干爹干的货,呸。

可陈诗音杀了朴在善,还把彩虹杯亮了出来,这就吓人了,看陈诗音的眼光,立刻就不同起来。

然后各种戏路就上演了,有大声喝彩的,有痛哭红爷的,也有表决心的。

演了一场戏,然后就商量,后面的事要怎么办?

红爷死后这段时间,树倒猢狲散,飞鸟各投林,也有飞了高枝的,但大部份人混得没以前好。

想来也是啊,只听说大树底下好乘凉,可没说大树倒了,反而更凉快的,有的甚至已经给人吞了,性命都没了。

以前没一个出头的,主要是没一个能让所有人都服气的,现在陈诗音杀了朴在善,帮红爷报了仇,至少在这一刻,不管服不服,所有人都不敢公然跟陈诗音炸剌——害怕当场挨上一刀啊。

于是,在一番争争吵吵之后,终于大致达成了一个协议,以陈诗音为首,形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别的不说,先守住红爷原来的摊子再说,至于内部以后到底怎么办,慢慢来。

其实陈诗音性子冷淡,不太爱管俗务的,红爷都死了,他的公司也好,渠道也好,完了就完了呗,帮红爷报了仇,也就行了。

但在国内的时候,罗裳跟陈诗音绕着弯子提过,红爷的渠道,对李福根的酒水销售,极为重要,李福根真若能替红爷报了仇,陈诗音完全可以借他的威势,把红爷的这条渠道抓到手里,这可以成为她以后的立身之资,也算是报答了李福根。

再说了,陈诗音的条件里,不但有三亿美圆,还有自己的身子,也就是说,她以后可以成为李福根的女人,当然就要帮李福根的忙啊。

陈诗音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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