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给官员们分鱼,每年,每季,甚至每月,给不同品级的官员分不同大小,不同数量的鱼,在这个时代,绢布,粮食,柴碳,都可以作为俸禄,为什么鱼不可以?这可是肉食啊!
而加俸禄的事情,谁会反对?
所以,基本不用议,朝廷就通过了,那么问题来了,那来这么多鱼呢?
幸福村渔场可是人家孙正明的职田私产,哪里虽然有鱼数十万尾,但也经不不起满朝文武的瓜分发啊!所以,大家的目光,就放在了即将建成的这二十几个大水库。
于是,这个时候孙享福的折子来了,只要给我人口经营水库渔场,一年之内我可以让这些水库渔场出鱼,从今年秋天开始,长安的每个官员,甚至每个吏员,都可以分到一定数量的鱼货,而且,还建议朝廷,废除禁止捕杀鲤鱼的条令,给鲤鱼换个名字就好,就叫红尾鱼。
满朝文武都觉得没问题,于是,李世民又是大笔一挥,同意了渔业司主官的奏请,并划了五千突厥俘虏进渔业司,只是,一年之内,渔业司必须负担起官员们的鱼俸,往后,将会形成常例。
这下好了,鸿胪寺和突厥使节的谈判还没结束,突厥俘虏就已经被分出去一万多人,那么也不差再多分几个了,所以,这个时候户部尚书长孙无忌上奏了。
还是给朝廷官员加俸禄,不过这次不是物资,是人口,按照品级,七品以上的官员都有,每人分两个突厥劳力为家奴,官品每高一级,多两个,一品的国公宰相们,每人能分六七十个,亲王,藩王,还有增加,这么一分下来,两万多突厥俘虏又没了,而且,没有人反对,因为奴隶就是钱啊!自己就算不想养,拿到市场上去卖,也是能值个几贯的吧!
等朝廷诸公达成一致之后,李世民觉得,这么对待突厥俘虏,突厥俘虏肯定有反弹,还是得给一道恩旨,干脆征召俘虏中的精壮之士入伍,给他们一个在大唐成为人上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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