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秉正律师事务所。
沈曼生挂断电话,就让程鹏将打印好的跟海报一样大的律师函,贴到律所门口去。
律所门口这两天已经被记者包围,那些狗仔明目张胆的守在门口,让来来往往的人都不得安生。
程鹏一边愤恨的想着,一边拿着‘大海报’下了楼,带上工具,将律师函贴在最显眼的地方。
“什么啊?贴的什么啊?”
“是律师函啊!”
一群记者见律所里有人出来,都好奇的凑过来,打量起那律师函来。程鹏环抱着手臂站在一旁,下巴抬得高高的,一脸不屑。
“各位记者朋友:秉正律师事务所就各位记者侵犯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一事,郑重致函如下: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和**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望各位记者在看到本律师函的半个小时之内离开律所门口,积极配合律所工作。如果各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离开,我方将请求追究各位记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记者将律师函完完整整的念了出来,一群人顿时炸开了锅。
“我们又没到律所里面!”
“就是!这马路是你家的吗?别以为有个律师函就能吓唬我们!”
“我们坚决不走!”
“对!我们就守在这门口,看沈曼生出不出来!”
程鹏哼笑一声,将自己的手机举起来,“刚刚各位记者说的话,我可都录了下来,这都是法庭上最有力的证据。”
一群记者面面相觑的禁了声。
“还有。”程鹏指着自己身后,“里面可都是律师,你们想在这里守着,讨点儿嘴上的便宜,我看是不可能了。”
正说着,见那边有一队警察赶来,程鹏一笑,“各位记者朋友,请吧!”幸好沈律师给警局的郑局长打了个电话,这警察来的太及时了。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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