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套粉紫的伴娘服,爱文不甘情愿穿那色,那美国帅哥说穿那衣服顶好看,她又去换了。
“林夏哥,你的手现在好些了吗?”
他伸给我看:“瞧,没有什么事了,创可贴就可以搞定了,好得挺快的。”
“那就好。”
“来,给你挑大首饰。”
“不要太隆重了,伴娘哪能抢新娘的风头。”
“谁都有谁的美丽,千寻,你对林端,是否已经放下了。”
对他是否放下,要说完全放得下,那是不可能的。
我们以前,太多的回忆了,我们都是彼此的初恋,尝到恋爱的甜蜜味道,我们度过很多快乐的时光,抹杀不掉的。
如今他要结婚,新娘不是我,我是新娘的伴娘。
如果不是心里已经有了纪小北,这只怕是最痛,最难过的事了。
“没事的,我还能坦然地做伴娘,很多东西放不下,但是已经成为了过去,我有我的生活,他也有他的生活。”各自奔波着。
“千寻,你现在和纪小北,走得很近吗?”
“没啊,我们各过各的生活。”没有住在一起。
幸好当初这样的选择,是对的,要不然我会更多的烦心事,来自于他家的,来自于四面八方的。
他淡淡地说:“你要是相信我,你就不要和纪小北走得太近,千寻,我不想你再受伤害,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想保护好你,不让你伤心。”
“呵呵,谢谢林夏哥,我现在过得很好啊,而且我这么大的一个人了,也懂得照顾自已了。”
“我不是那意思,只是你和他再走得近,你会后悔,你会受伤的。”
说得那么的肯定,是心理在作怪吧。
我也一笑置之,不当一回事。
试了首饰之类的,也就差不多了,很多事都有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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