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清听了,摇了摇头:“哥,我知道我以前也是有时个发脾气,不想听你们的话,可是不管哪一次,最后我还是只能听你们的话,这一次,就让我作主一次吧,我是癌症晚期,而且扩散得很大了,如今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疗效药,便是化疗,也许只有暂时保住我的性命,可是那样真的很累,很痛苦, 我不想那么累,我也不想受那样的痛苦。我身上能用的器官,我都签了协议,都可以捐出去,眼角膜我是一定要给卫紫的,哥,我真的是好喜欢她咦, 我知道我这样说你会说我没有出息,然而,真的是好喜欢好喜欢,喜欢到我已经放不下她了,爱一个人,恨不得把她爱到骨血里去,可是要忘了一个人,大抵是要将她从骨髓里一点点地敲出来吧,她已经钻得太深太深,我放不下,忘不了了。”
他轻然地说着这一切,越说,越是让林之瑾难受。
如果当时自已帮弟弟一把,就和顾家把官司打到底,哪怕是再整些见不得人的手段出来也好,这样弟弟和他喜欢的人就可以在一起了,可是当时,当是是在想什么啊?
顾淮墨以前夺了他喜欢的人,他看着她,这么近,又那么的远,他发现那时候的自已喜欢的,也许是那种得不到的嫉恨。
二人的年龄相当,打小就是比较的对象,不管什么地方,他都暗暗地要超过顾淮墨,哪怕是咬紧牙关,也得超过他。
其实,他并不是喜欢云紫那样性子的人的,只是看着顾淮墨喜欢,他也去喜欢,还有对顾淮墨的那种恨放在心里在,就像是着了魔一样,想赶出来也难了。
可是为了各种的利益,他却是残忍地逼着弟弟,残忍地拆散他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也许那时的退一步,就一念之差,弟弟就不会这样了。
“之清,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她?”那不管如何,他也要让她陪着之清的。
林之清点点头:“是啊,哥,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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