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打架还是有几分能耐的。往日俺在宣府就经常带着手下儿郎出边墙去找蒙鞑子打秋风。等俺吃饱了饭,不管东家有什么仇人,我都给他料理了。”
亲自在花名册上写下自己名号,谭峰又让孙老爷子惊奇几分。他写的字还算工整,这在将领普遍是文盲的大明朝可是极其难得。看老爷子脸上带笑,谭峰也得意说道:“俺爹大字不识,却从小拿棍子逼着俺学文。就因为俺粗通文墨,反倒在同僚中惹出不少龌龊。”
“能识字就是好事,做人就不是睁眼瞎了。谭哥儿看着是个爽快人,我东家见了也自然欢喜的。”孙老爷子看看谭峰留下的的字迹,倒是对这个汉子多了几分好感,在他名下画个圈,还特意安排人去喂他那匹瘦马。
谭峰二十几岁,一米七几的个头,骨架不小,块头站在一排领取饭食的队列中显得尤为突出。院内的厨子看他有别常人倒是愣了几分,递上碗筷让他去排队领热粥。他朝队伍前方探头瞄了眼,又瞄了瞄维持队列的衙役,当即讶声喊道:“你们这可有点意思。”
旁人不懂谭峰说啥,他自己却知道眼下这排个队却是个新鲜事。院子里的队列不是一字长蛇,而是拉了几根线弯弯曲曲尽可能的利用空间。所有人次第而进,看是混乱看似混乱实则有序,不守规矩的就要挨棍子,甚至被轰出去院子外去。
别小看排队,这在任何事就习惯一拥而上的古代真的太稀奇。谭峰见多的啥事都一窝蜂的场面,深知能把队排好就是纪律的最初表现。实际上哪怕是在几百年后无序插队都是常见的事。
谭峰出身将门,天天操练士兵,就知道要让士兵列队而进的好处和难处。眼前这队列在缓缓前进,其他被招募进来的人都饥肠辘辘恨不能快点挤到分发热粥的大木桶前,唯独他左看右看,对眼下这有序和安静的场面倍感满意,“此间的东家不简单啊。”
等谭峰走到分粥的大木桶前,木桶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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