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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分歧(1 / 4)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大家心里都明白,要是让天祈跟裴心去住凌公馆,凌公馆必然要改名字,改为洛公馆,而洛天祈虽是长子却不再承担家主的责任,凌公馆的房产证却是写着洛天蕊的名字。

但是,如果让洛天祈跟裴心住洛宅,让洛天凌跟洛天蕊搬回凌公馆去,在外人眼里,肯定会混淆视线。毕竟,住在洛宅,就是家主的意思。

凌予的问题刚刚抛出来,大家有的静默思考,有的窃窃私语。

好一会儿,靳如歌才道:“当初买凌公馆的钱,是天凌用自己在洛氏股份分红的钱买的,虽说是送给蕊蕊,但是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房产证上写着洛天蕊,那就不要再动了,换来换去挺麻烦,还要按照房价比例缴纳过户费,真的没有必要这样浪费。天凌是家主,但是天祈也是长子,心心就是洛家的长媳,将来他们有了儿子,那就是洛家的长子嫡孙,这点毋庸置疑!因此,天祈既然是洛家的子孙,那么就有权利住在洛家,继承洛家的房产。这世上没有什么是非要一成不变的,就好像我们的祖先也没有规定,非要家主才能住在这个房子里一样。所以我建议,洛宅留给天祈;凌公馆改为洛公馆,留给天凌作为新任家主的扎根地。从此他们三兄妹可以自立门户了。”

慕烟想了想,道:“如歌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我总觉得,家主住在洛宅更为名正言顺一点,毕竟在外人眼中,洛宅已经成为家主居住地的标志了,因此天凌只有住在洛宅里,才更能服众。我的想法是,天凌当初买凌公馆的钱,由洛氏补上,就当做是送给天祈跟裴心自立门户的,过户费花就花一点,再说还有你爸爸的关系,跟土地局房产评估的同志打个招呼,能减免可以适当地减免,这些都不是问题。天凌跟蕊蕊留住洛宅,天祈跟裴心去凌公馆,这样比较好。”

胥尔升道:“我赞成烟儿的意见。”

靳子洛就是个乖儿媳,婆婆的意见她想来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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