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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二十六章 劳伦斯(4 / 5)

和海南岛、吕宋岛、爪洼岛、卡兰巴都不同,根本就看不到汗,不是不出,而是刚出来就被毒辣的阳光和干热的风蒸发了。

如果没有这层丝质大袍挡着,不光要经常喝水,皮肤也受不了,两个小时就把朗崖晒成了大龙虾,浑身通红。估计晚上他就该后悔了,被轻度灼伤的皮肤会发痒,这个滋味儿洪涛尝试过。经常钓鱼,尤其是去海钓的人,都逃不过这一劫,就算抹上防晒霜有时候照样不管用。

从马斯卡到贝都因人部落的路说沙漠不是沙漠,说戈壁又不是戈壁,有的地方居然还有小绿洲,具体是什么地形洪涛也说不清,反正是不太舒服。即便穿着大袍,也只能略微好受点,实际上还是难受。只要太阳一出来,所有的东西就都是热的,摸一摸腰带上挂着的短枪,能把手上的皮肤烫红。迎面吹来的风会让人觉得鼻孔里都是火,嗓子眼总是干的,说话声音都沙哑的。

怪不得这里的阿拉伯人一个个干什么事儿都是慢悠悠的,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如果再是个急脾气,那就没法活了。不光人是慢性子,骆驼也一样,它们走起路来就和有心事一样,走一步想一步,平均时速不到五公里,和人自己走差不多。

洪涛头一次管住了自己的嘴,不再瞎白话了,坐在骆驼背上他都快睡着了,只有在这种朦朦胧胧的状态下才感觉不那么难受。这时候如果没有别人跟着,他都想直接打道回府,还得往前走五天,要人命了!

光这么走着就如此难受,要是在这片地区和阿拉伯人作战,难度可想而知,占领城市没问题,清理城市周边也没问题,但是想深入大漠去打败这些游牧部落,恐怕得有了飞机之后才能办到。当然了,如果要是有了阿奸就另说了,带路党对于任何殖民者来说都是必须的。

可是最要命的不是白天,而是晚上。沙漠里的晚上气温不超过十度,体感温度更低,凌晨的时候居然还有雾气和露水,外面站岗的士兵披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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