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女子,有这么自由吗?还主动离婚、还分男人的家产?洪涛知道宋朝的女人地位并不不算想像中的那么低,但也没想到她们的社会地位如此之高。原本以为允许女孩子读书、做生意、科考、抛头露面当促销员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承想自己还是预估错了,宋朝的女子地位之高,很多地方甚至比后世还过。尤其是在商业发达的江浙地区,很多人家更愿意要女孩子不愿意要男孩子,因为男孩子赔钱!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鱼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牒之学,家藏谱系之书。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事,婚姻不问阀阅。”这是来自郑樵《通志》里的一段话。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宋朝之前,社会结构是界限分明的,士族就是士族,庶民就是庶民,不光当官要从士人里选,连结婚也得门当户对,不能乱娶乱嫁。但是过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这五个朝代,到了宋朝,士人和庶民之间的严格界限已经被打破了,庶民可以通过科举晋身为官员,士庶不通婚的原则也废了。
是什么原因让原本维持了上千年的阶级固化松动了呢?答案就是商业!因为宋代商业发达,从而改变了宋人对阶级的漠视。宋朝人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现象的根源,蔡襄在《端明集》里就曾经说过: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其财,随其贫富。
据这些南宋商人说,不光是民间这样,首先这样做的是上流社会。正式因为有了榜样,所以民间才有样学样。而且他们还举出了实例,言词凿凿的说在北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两位当朝宰相,向敏忠和张齐贤,就为了了争娶一位姓柴的寡妇而互相敌视,最终闹上了公堂打官司。
这位姓柴的寡妇是长得美如天仙吗?不是;是家世显赫吗?也不是!程颐说了一句话。道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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