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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纪元前第七世纪(3 / 14)

只不过仅有一个城市或一个村落。本世纪(前七)开始后,疆域膨胀,所拥有的城市和村落渐多,各封国才有首府的建立,逐步向独立王国迈进。

封国间的互相并吞,和封国国内因之引起的紧张情势,使本世纪(前七)就发生了四十余件逐君杀君的事件。我们不能一一叙述,只把它列为下表,代替说明。

表中所称“公子”,是指封国国君的儿子,所称“王子”,是指王国国王的儿子。不过并不一定是指现任国君国王的儿子,他可能是前任国君国王的儿子或几代之前某一位国君国王的后裔;所谓“公子”“王子”,只是表示他的贵族身份。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封国统治者的恐慌之情,他们不但面临随时被邻国并吞的威胁,也面临随时被国内反抗力量赶走和杀掉的威胁。国王和中央政府既无力维持旧有的秩序,它的那些礼教因之也不能发生约束的作用。现实的现象是,无论国际社会或国内社会,力量决定一切。

封国统治者都渴望有一位主持正义的英雄人物出现。他们所谓的正义,当然是指保护现存的封国不再被并吞和保护他们自己不再被逐被杀。于是一些野心勃勃的国君开始往这个目标奋斗,而且脱颖而出。他们并不希望建立自己的王朝,也不希望统一中国,只是希望建立霸权,成为一个霸主,诸封国以他的马首是瞻,就大大的心满意足了。在这种霸权政治形态之下,霸主代替周王朝国王和中央政府的地位。封国本应朝见国王的,现在改为朝见霸主。本应向国王进贡的,现在改为向霸主进贡。纠纷争执本应请国王审理的,现在改请霸主审理。受侵略时本应向国王控诉求救的,现在改向霸主控诉求救。霸主唯一的依靠是武力而不是法理,所以职位不能世袭、武力衰弱时,霸权转移,霸主资格即行消失。

二五霸

春秋时代,先后兴起五个霸权,史学家称为“春秋五霸”,即齐国、晋国、秦国、楚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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