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还要去自我介绍,跟他握手聊聊”的时候,你的眼睛一瞪说:“妈妈去就好,爸爸不要去,爸爸很滑稽很滑稽的,被人告了,还笑嘻嘻。”
天哪!我当时怔住了。我这个法律记者出身,而且写了十几本“处世学”的人,在女儿眼里原来那么不中用。
孩子!爸爸要向你抗议---我不是你和妈妈说的“烂好人”,只是处世比较圆融罢了。
几年前的冬天,我在中国大陆的沈阳地方法庭,告盗版书商。开庭之前,还和那些被告握手寒暄,为他们拿来的正版书签名。
去年,我们台北办公室大楼里有纠纷,我因为是管理委员之一,被一个住户告了。他告我之前,先来通知我“对不起!刘先生,因为我告管委会,就不能不把你列进去。”
结果我出了庭,跟被告、原告都握手致意,还在庭上对法官说明我的立场,希望大家以和为贵。
我确实看来像“烂好人”,但我只是换位从对方的角度考虑,换作我是“他”,我会怎么办。
我也认为应该“对事不对人”,正因此,任何法律事件,我都请律师出面,免得当面撕破脸。我也有我的原则,别人如果欺负我,给我不公平待遇,我一定还击不殆。
你是知道的,我初来美国的时候,有一天坐灰狗巴士,明明前面有空位,售票人员却把我的座位划在最后一排,我立刻去质问他是不是有种族歧视。
前两年,我们全家还一起出动,到印尼大使馆前面示威,抗议印尼排华事件。在你记忆中,恐怕我们全家总动员的情况少之又少。那一天,为什么我坚持要去?
因为那是我对中华民族的坚持!
孩子!爸爸做事确实很特殊---
就在昨天晚上,我打电话给一个出版社的社长,先告诉他我要送他一幅字;但是接着讲我不能再与他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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