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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个公主与王子(1 / 3)

“为了使你成为大家闺秀,以后恐怕我们得多带你参加一些应酬。”

昨天晚餐时,我对你说,就见你很不高兴地一撅嘴,说你不喜欢应酬,而且你的功课忙死了,没时间应酬。又说“应酬跟作大家闺秀有什么关系?”

好,现在就让我分析一下其中的关系——

二十七年前,我是应维吉尼亚州丹维尔美术馆的邀请来美国的,那时候我住在馆长詹宁博士的家里,总是跟主人夫妇出去应酬。

我恨透了应酬,尤其是拿着高脚杯,站得人挤人的餐前酒会,一边跟对面的人聊天,一边得用眼角余光注意有没有别人在打招呼,还得装出一幅笑脸,笑得嘴角都酸了。我当时的英文奇烂,偏偏他们用的词汇一个比一个深,好象不用艰深的字,就显不出学问和高贵的样子。

他们确实有不少是英国贵族后裔,移民来美之后就世世代代留在那个保守的维吉尼亚小城。正因此,他们保留了一堆“老规矩”。

譬如有一次我去个豪宅用餐,东西上来,我看女主人已经拿起汤匙,就也跟着开动。

才回到家,詹宁博士就说我下次要知道,必须等女主人先尝,然后对站在旁边的女侍点头之后,才可以开动。如同喝酒,侍者会先倒一点点在主人杯里,由主人先尝,表示味道可以,侍者才继续为大家注满。所以如果我当主人,一定要先开始试酒,否则倒酒的侍者会站在旁边无所适从。

当然,未必是有钱人家才出“公主与王子”。我就曾去个豪门参加酒会。会中有人提到主人的小姐钢琴弹得好,要那小公主演奏一曲。

岂知小公主耍起公主脾气,扭扭捏捏,说她没有熟的曲子,不愿表演,连女主人、男主人联合劝都不成,最后一气,居然还跺着脚跑掉了。幸亏有宾客把尴尬的场面化解,改变目标,说“!在座的某某小姐不是也喜欢弹琴吗?”接着大家的视线全转到一个十四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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