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的。这是我母亲的遗嘱……”纪嘉将严洁秋留给她的那份遗嘱内容告诉了陆宋元。
严洁秋其实一直关注着纪嘉的生活。几年前,纪嘉和陆宋元订婚的时候,在纪中时的安排下,她曾经作为宾客参加了订婚仪式。严洁秋对于陆宋元这个女婿非常满意,她认为陆宋元会给纪嘉一生的幸福。但就在那次订婚仪式之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严洁秋发现了纪嘉其实并不喜欢陆宋元,两人订婚只是为了让老人满意而已。
从那时起严洁秋就一直在心中纠结这件事。后来她就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在她的遗嘱中规定了,纪嘉只有和陆宋元结婚才能继承世纪地产的百分之十八股份。如果纪嘉的结婚对象不是陆宋元,那这百分之十八的股份就将捐献给嘉良基金会用于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
回到南靖之后,纪嘉曾经就这份遗嘱的问题向宗正国咨询过。如果这百分之十八的股份捐献给了嘉良基金会,能不能由嘉良基金会签署一份授权书给纪嘉让她作为这百分之十八的股份权利代表人。这样她就不用和陆宋元结婚,也能够得到股份控制权了。
但宗正国给她的回答是——不行!
严洁秋的遗嘱中,只是说明了捐献股份收益,并没有指定由嘉良基金会作为股权的所有人。这样一来嘉良基金会只是这百分之十八的股权利益所有者,而并不是股权的所有人,他们也就没有办法出具授权书,授权纪嘉作为股权代表人。
而纪嘉和严洁秋的母女关系,当年没有确认过,所以说纪嘉本人也没有主张自己继承权的权力。
可以说就是因为这份公证遗嘱中含混不清的法律关系,使得这百分之十八的股权所有人成了一个“空”。虽然嘉良基金会可以按照遗嘱得到百分之十八的股权收益,但却没有股份所有权。而纪嘉却因为没有继承权也不能得到这百分之十八的股份权利。
唯一的办法就是纪嘉遵照遗嘱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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