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叶楚歌从书桌前起身,无比惬意的伸了个懒腰,将手中的笔随意的仍在桌上。
从香港回来已经有两个多月,时间已经跨入了七月的夏季,这个时候的雨水很足,不过基本上是来得快去的也快。
回来之后没几天,他就去了京城参加了环保杯征文大赛的总决赛,不过出于低调的原因,只是写了篇不甚出彩的文章,获得了三等奖。
回到学校之后,倒也可以交代,顾志达甚至给了他了一百块的奖金,并且专门在开大会的时候表彰了一番。
不过私底下顾校长自然知道他出工不出力,否则以他叶楚歌大师的写作功力,怎么可能会输给高中生呢。
五月的时候叶楚歌满十八周岁的生日,不过司马倩柔刚好跟着雪瑶下乡调研,而其余的人就算是李若桐都不清楚他的生日!至于叶楚歌自己,也是忘记了,毕竟对于他来说,生日只能算是可有可无的事情。
香港那边的公司已经完毕,在唐华强的帮助下,以他的名义在开曼群岛了一家公司,直接掌握香港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
而李爸爸也辞掉了原来的工作,与李若桐,葛明真组成了香港公司的班底,加上唐华强物色了一位很有实力的职业经理人,开始运作香港的公司。
有些好玩的是,这位金牌职业经理人居然也是混社团的,尤其是知道叶楚歌拥有至尊戒指的时候,更是十分乐意过来帮忙,薪水不计的。
而叶楚歌原先有大用的水港留园的股票,被许红衣软磨硬泡的弄走,美其名曰是改口喊他师兄的红包。
不过手中有了三亿,留园价值一千多万的股票对于叶楚歌来说,倒也不算什么了。
这三亿叶楚歌直接存进了在花旗银行的账户,他到现在还记得范总见到这笔资金的时候,嘴巴张大比鸡蛋还圆,根本都合不上,简直令人发嚎。
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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