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朝每代的初期,无论君或臣都有一种狼性,“狼性”代表着掠夺,残杀,侵略,和对生命的漠视。
说得好听点,这是开疆辟土之心,巩固社稷,光耀庙堂,开拓千秋万世之伟业。
李世民和程咬金,李绩等这些君臣也是这样,他们对异国的土地,物产和百姓都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活着的时光似乎就是为了征服这几样东西,于是,君臣有野心,军队有士气,大凡大一统的朝代,初期总是越来越强盛,为下一任的皇帝打下了良好的盛世基础。
所以对程咬金李绩等人来说,异国百姓的人命不算人命,侯君集所部大军屠城掠城,只不过是杀了几头牲畜而已,武将总是强势的,他们认为用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况且屠城掠城这种事,并非侯君集开的首例,几乎所有大唐的名将在征伐时都干过。
军队是个很复杂的群体,越有士气有战斗力的军队就越有野性,军中桀骜不驯的兵痞比比皆是,这些兵痞在攻城拔寨时往往是军队战斗力的核心力量,只是战斗结束后,往往也是最能惹祸最没人性的一类人,像一柄双刃剑,可伤敌,亦可伤己。
从古至今,军队攻下城池后,总会进城抢掠屠杀一番,为了安抚暴躁的军心也好,为了肃清城内残余的敌对势力也好,为了报复攻城时己方的伤亡也好,总之,主帅将领们对将士抢掠屠杀的举动往往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顶多下一道军令,进城后抢几日,屠几日。约定个时间,时间到了就收手,这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所以程咬金李绩等人对侯君集犯下的罪其实是存有同情心的。他们不觉得侯君集犯了多么滔天的大罪,至多也就是时运不济。运气欠佳,而且自己“不争气”,放跑了一个高昌国的宗亲,让他来长安告了刁状,除此之外,侯君集错在哪里了?根本没错嘛。
杀几个异国的百姓算什么错?洗劫了高昌国王宫算什么错?放了几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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