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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宝刀神枪(4 / 5)

的工艺,小日本只是学去皮毛,便让日本刀名列世界三大名刃。若这横刀的技术流传下来,哪有日本刀的地位。

尤其是这把横刀,似乎经过了千锤百炼的敲打,刀锋厚却入手沉重,非常适合战场使用。

“好刀!”罗士信忍不住赞叹了一句,想着自己用的那把横刀已经经过无数次返工,打了又打,磨了又磨,那刀锋都因为饮了太多的鲜血,染成了红色,洗磨不去,心道:“也是该让它退下来休息了。”

将七星宝刀放在一旁,罗士信又取来百炼钢枪。

这枪已入手,罗士信就感受到了异样的感触,趁手,异常趁手。

罗士信擅使枪这是公认的事情,但只有秦琼、程咬金少数几人知道,他缺少一柄趁手的枪。这跟他的特点有关,罗士信天生神力,寻常的枪在他手上如若无物,施展起来相当的变扭。只是因为他枪法精湛,武艺奇高,便是给他一根铁棍也能在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一般人看不出来。

罗士信也不是没有想过将枪加重,但加重意味着要将枪加长加粗。

罗士信的骨骼如若书生,铁枪若是加粗,手握着不舒服用的同样变扭。两面纠结,也就一直没有没有真正趁手的兵器,只是一身武艺摆在那里,也没有几人能奈何的了他。

可李世民送的这柄百炼钢枪却让他有了趁手的感觉,枪柄不粗不细大小合适,枪的重量又达到了标准,约莫八十斤左右,枪长丈二,枪头一尺三寸,左右还含有细细的血槽,有着令人心悸的即视感。

“好枪!”

罗士信按耐不住,握枪在手,在将七星宝刀挂在腰间,大步来到了练武场,对着月色挥洒舞动。他枪走游龙,银枪如白驹过隙,霸气十足。此时天降雪花,劲风带着雪花飞舞旋转,丈二之内雪花竟然落地不得。

“痛快!”罗士信收枪而立,胸中豪气万丈,心道:“明天找秦大哥打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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