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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春晚现场(二)(2 / 5)

以自己成立了第一家影视公司火鸟。此后的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琼瑶的作品,主要是改编很多小成本电影,捧红了一大批电影明星。

比如。林青霞早期就是被琼瑶剧捧红。在台湾红的发紫。才被香港电影行业发掘。

纵横影视行业几十年,琼瑶捧红的演员不少,但是很少有演员长期与她合作。合作期满。大多数都跳槽。以至于,琼瑶剧的那些女郎们,总是要隔一段时间,就要更新换代的。

这主要是琼瑶一直很小气,给的待遇是业内偏低的,大多数被琼瑶捧的新人,也都是与之签署长达十年的经纪合约。合约期间,尽可能的压榨最后一滴的利润,从不考虑合约期满,还能留得住人的问题。

与琼瑶合作过的艺人,一旦合约期满,很少与之续约。都是把琼瑶剧当做成名的跳板。一旦红了,且合约到期之后,就毫不犹豫的停止与琼瑶合作。

当然了,琼瑶也无所谓,这些已经红的了明星,选择了跳槽,之后,她再选拔廉价的新人,马照跑舞照跳。

琼瑶剧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明星,而是琼瑶的故事剧本本身。

赵薇与琼瑶的公司签约是长达十年,即使要跳槽——至少要到07年之后!

历史上,07年赵薇合约期满,也没有选择别的公司,而是让自家的嫂子,给她当经纪人。而后来,赵薇的大哥,筹建的影视公司,短短几年发展,迅速像火箭一般,飞速的壮大。

王启年拉拢赵薇,也仅是说说而已。毕竟,给明星增加知名度的能力,小伙伴公司未必能赶得上琼瑶。况且,被琼瑶剥削是剥削,跳槽到小伙伴公司,王启年还付钱给琼瑶给她赎身。新的合约,不一样是要通过剥削她,才能赚回本?

所以,以赵薇的精明,自然是笑着拒绝了。

再说了,以稍微的骄傲,自然也不愿意给这个比她年纪还小的学弟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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