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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魍魉江湖(1 / 19)

六年后,大明成化十三年。

大乱后的湖广西北山区,破碎的田园正在重建。

汉江旁的一座小县城:白河。

郧阳府在去年设置该府的辖地,原是均州以西的一部份,均州属襄阳府。白河原称白河堡,属陕西汉中府洵阳县,划归郧阳府,同时设置白河县,设县仅一年。

由于改属建县不久,一切仍未上轨道。

山多、田少、河流湍急,峰高谷深,人丁稀少、猛兽成群、民风剽悍、弱肉强食。这就是当时的白河。

这一带地邻之省,本来并不是蛮荒绝域。但闹了几十年匪患,搞得赤地千里,十室九空,附近四省(湖广、四川、陕西、河南)边区千余里江山,城镇为墟人烟绝迹,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这里便沦为盗匪流民的逃难处,满目全是广大无垠的原始森林丛莽,与无尽的高山峻岭。

兵荒马乱数十年,匪患频繁,百姓流离失所,朝廷把这一带划为禁区,严密封锁,不许任何人进入,以杜绝匪徒在内养息滋生的凭藉。

可是,禁者自禁,逃人山区苟全性命的人,仍然敢冒死闯关,携男带女往里走,杀不胜杀,禁不胜禁,皆希望在山区内做一个自由自在的化外之民。

动乱数十年,匪患平息了,盗匪与流民数十万皆受到招安,地方官反而感到万分头痛,最后不得不呈奏朝廷,开府置县,解禁开放承认事实,以安顿招安的匪徒,以及受安抚编户的流民。

因此,几十万人丁、便成为重新开发汉江河谷两岸的拓荒英雄。

城位于万山丛中,原称白河堡。

堡建于成化八年,十二年改县以白石河为名,简陋自在意料之中。

汉江在城北八九里,隔了两座山(本朝末年城毁,向东府迁至汉江旁)。建县后,白河堡仍存,距城仅三四里。

土砖筑的城墙高仅丈余,城周仅三里,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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