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留手,否则的话,刘彩蝶这个女孩估计就会沦落到庸才了,他是龙组的客人,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情。
打击一个人最好的办法不是打击他的身体,而是摧毁他的意志!而在其最擅长的领域击败他,将对其造成成吨伤害。
在最擅长的领域都输了,那还天才个屁了!
不过就在鹏程暗中下了决定后,突然在其耳边响起了一个轻微的声音,鹏程转头看向龙少宇,龙少宇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鹏程暗叹了一口气,不过还是决定按照龙少宇说的办,毕竟这是人家,得按人家的规矩办,不能喧宾夺主是不是。
龙少宇传音的内容只有四个字:“不要留手。”
一行人向前走去,转了几个弯,然后来到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射击场。
刘彩蝶向鹏程招了招手,然后和鹏程走向旁边的一排柜子,打开后,里面满满的都是各种各样的手枪。
“鹏程中尉,想必各种枪械的性能你都很熟悉,我就不给你介绍了。”刘彩蝶向鹏程吐了吐舌头。
鹏程大致的扫了一眼,在叹了一口气后伸手拿起被放在一边,和其他枪械有些格格不入的银色沙漠之鹰。
看见鹏程的选择,刘彩蝶愣住了,迟疑的道:“鹏程中尉,这把是沙漠之鹰,威力大,观赏性高,但后坐力大,并不适合使用。”
刘彩蝶现在突然有些怀疑,这个鹏程中尉不会不懂枪吧?不会是按照枪的美观程度来选择的吧?
鹏程掂了掂手中的沙漠之鹰,然后对刘彩蝶笑了笑:“我看这枪挺漂亮的,应该会很不错。”
这时候其他人也发现了鹏程的选择,顿时都露出了和刘彩蝶一样的想法,尤其是在听到鹏程的话后,心中几乎确定。
这个鹏程中尉绝对是按照美观程度挑选手枪的!
而站在最前方的龙少宇看到鹏程脸上无辜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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