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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八章 朝圣(3 / 7)

明湖文化的合约,一向都是业界中游水平,不优厚,也不算霸道。

当然,新人嘛,别管哪家公司,肯定都是霸道的。

尽管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偶有越界,只要不过分,公司也不会跟你太过计较,但合约就是合约,不收拾你,不代表不能收拾你!

正常情况下,只要有选择权,是没人愿意签这一类合约的!

可问题是,明湖文化的制作、发行和造星、捧人的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不管你是庄美月和格日楞、赵源那样的纯新人,还是廖辽、何润卿、周嫫这样本来的巨星,只要签到明湖文化,妥妥的至少升一级!

合约严一点、条件苛刻一点、分成少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在别的公司,你拿10%,甚至12%,那简直是吹不完的牛逼了吧?可你卖三百万张顶天了,来到明湖文化,廖辽全公司最高,12%,何润卿、四大美人拿10%,玫瑰力量火到那种地步,才9%,庄美月之类纯新人出道,对不住,5%,后期卖的太好了,有奖励加成,到手也就6%!

圈外人乍一听,会觉得这个分成比例简直不要太黑!

可圈子里提起来,几乎没有人会就此抨击明湖文化的黑心合约!

关键是你架不住像庄美月这样的纯新人,第一张专辑上市,就能卖到六七百万张啊!眼光放长远一点,三五年之后,那是奔着八百万张去的!

红的人不觉得,没红过的人,就算是一分钱提成都不给,也想要一张这样的专辑啊!

某种意义上来说,有一张这样的专辑,有那么两三首红透半边天的好歌,在国内歌坛这种地方,光是跑商演都够吃十年了!心思活络点的,经常上个节目露露脸什么的,一首歌起来之后的知名度,都能吃一辈子!

而且问题是,虽然明湖文化的演出经纪约也一样的下刀子不轻,但架不住歌手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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