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孤外传》写于一九六○、六一年间,原在《武侠与历史》杂志连载,每期刊载八千字。
在报上连载的小说,每段约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飞狐外传》则是每八千字成一个段落,所以写作的方式略有不同。我每十天写一段,一个通宵写完,一般是半夜十二点钟开始,到第二天早晨七八点钟工作结束。作为一部长篇小说,每八千字成一段落的节奏是绝对不好的。这次所作的修改,主要是将节奏调整得流畅一些,消去其中不必要的段落痕迹。《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胡斐过去的事迹。然而这是两部小说,互相有联系,却并不是全然的统一。在《飞狐外传》中,胡斐不止一次和苗人凤相会,胡斐有过别的意中人。这些情节,没有在修改《雪山飞狐》时强求协调。
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旧小说的,现在并没有改回来,但有两种情形是改了的:第一,对话中删除了含有现代气息的字眼和观念,人物的内心语言也是如此。
第二,改写了太新文艺腔的、类似外国语文法的句子。
《雪山飞狐》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飞狐》中十分单薄,到了本书中才渐渐成形。我企图在本书中写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很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武侠人物对富贵贫贱并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于威武,这大丈夫的三条标准,他们都不难做到。在本书之中,我想给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英雄难过美人关,像袁紫衣那样美貌的,又为胡斐所倾心,正在两情相洽之际而软语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难的。英雄好汉总是吃软不吃硬,凤天南赠送金银华屋,胡斐自不重视,但这般诚心诚意的服输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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