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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大怒(上)(1 / 5)

王守田正研究着兵事。

亲兵当然是重中之重,不但要忠勤,也要有武艺,关键时能挡着。

记得清初,每家王府里都养着这类甲士,数目在十数到数十之间,都是勇士,可是这等人,都是战场上拼杀十数年培养出来,现在没有这样的条件。

“内政之事,千头万绪,已经辛苦了,军事本不应烦扰你们处理,但是赏功却和土地相连,这事必须和你们商量一下。”王守田凝神思考,良久,叹息一声抬起头来说着:“我有些章程,不过未曾统筹考虑,你们听听看。”

“请主公明示。”赖同玉和薛远,按膝端坐。

王守田说着:“我亲经练兵,仔细想想,这练兵也是辛苦事,体魄,武艺,军纪,能合格者,十成中只有六七成!”

“不合格退到田间,还是编成厢兵(后勤)先不说,这合格的就要安排——上次你说平常人家给田三十亩,我觉得不行。”

“一户之家,自耕的话,三十亩已经是极限,再多也不觉得有奋斗流血的需要,不利刺激耕战,二位先生,若是勉强够用,需多少亩?”说到这里,王守田扫过二人。

“主公,若是耕作,每壮汉每天需用粗米1斤5两才为基本,老人孩子妇女稍少,但是如果算上油盐醋等,也差不多,平均每人的每月粗米数,应是50斤,一户五人,是二石半,一年需食三十石。”薛远想了想,说着,这是一个十分有用的数量概念,在他口中,立刻说出。

“五口之家,每家有两个壮丁,上限可耕三十亩,水旱互济,亩产大概在二石半到三石左右,是故善养百姓,需十亩之地。若是抽一半赋税,二十亩方可养之。”

这样一说,王守田立刻清楚了。

“主公,农户田亩外,还有其它收入,纺织,短工,工匠,鸡鸭等等。”赖同玉补充的说着:“二十亩,已经可善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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