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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节功与名(1 / 5)

老孙去了秦岭深处,他不耐烦那些礼节,觉得是在浪费他的时间,再者,他从骨子里就对虏疮有一种畏惧感,总觉得自己还不干净,总认为那些肉眼看不见的小虫子还在身上徘徊不去。

从他这这些日子一天洗八回澡就知道,水温高的吓人,云烨的手伸进去一会就会被烫成猪蹄,可是老孙和那几个大汉咬着牙坚持,每回看到这一幕,云烨就伤心,老道以前不喝酒,这些天却没命的喝烈酒,云家度数最高的酒,他每天都要喝一小坛子,那些汉子也是如此,知道老孙不是在喝酒,是想用烈酒杀死肚子里的病菌,告诉他这样没用,但是老道却总是嘿嘿一笑依然如故。

如果不会因为牛痘还需要自己,老道就不想活了,从他看火堆的眼神中云烨发现老道居然很想跳到火堆里去,这完蛋了,一次活体实验给老孙留下了病根。

那些大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懵懵懂懂的,所以害怕也很有限,老孙不同,他是知根知底的,知道虏疮是以什么形态存在的,后果有多可怕,自然经受的心理磨难也远远比这五个大汉多得多。

这些事以后慢慢给老孙开解就是,但是眼下的麻烦可是真真切切的,李二,长孙,王爷,大臣百姓,还有辛月和奶奶都在皇宫门口等着,自己把主角弄丢了,可以想象李二会是如何的愤怒,这可是最好的收买人心的机会啊。

袁启自从上回和云烨说过话以后就很少出现在他的面前,以前认为自己是个狠人,现在才发现,云烨很危险,在他身边很容易莫名其妙的掉脑袋,甚至被诛灭九族,所以看到云烨愁肠百结的样子就格外的开心。

驱赶着队伍快速的向长安进发,早一刻到达,就早一刻甩掉自己的倒霉差事,他决定如果没事他绝对不轻易地回长安,在这里自己连蚂蚱都算不上。

听着窗外山崩海啸一般的欢呼声,云烨使劲的把头在车厢上撞得咚咚作响,如果能昏过去就好了,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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