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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第一口唾沫(3 / 5)

到了日头偏西,人们总算松了一口气,有聪明的以为这又是哪家的纨绔在胡闹,准备回家把锁在屋子里一天的孩子放出来透透气,谁料想,云家侯爷真的拿着状纸去长安县衙告状去了,从东头一直走到西头,大半个长安城的人都看见了这位,义薄云天,侠肝义胆的侯爷,一脸沧桑的去了长安县衙。

明明县老爷就站在衙门口迎接,他却偏偏要把县衙两侧的钟鼓都敲一遍。百姓告状之前总要敲一敲钟鼓,催促一下懒惰的大老爷升堂办案,这规矩从汉朝就有了,云烨没机会敲这东西,如果他有了冤情一般都是找皇帝陛下解决,但是今天他穿着常服,就注定他只能以百姓的方式进行自己的司法程序。

百姓是没办法告官的,以民告官先以有罪,哪怕官司赢了,脊杖八十,不会少一下,流放三千里,也绝对不会少一里。回头看看身后一大群的长安市民,云烨嘴角有了一丝笑意,窦家,窦家会淹没在这片浪潮里。

长安县令左奎从未像今天一样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当官,站在县衙门口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侯爷敲响了催堂鼓,那就不是在敲鼓,那是在催命。

县丞,县尉,同样面如土色,昨天傍晚,窦家的人就告诉他们,如果云烨前来告状,如果胆敢收下状纸,他们全家最好的命运就是被发配岭南。

云烨坐在县衙大堂上喝着一碗酸奶,悠闲的看着三位官员在看自己的状子,他们不得不看,也不得不接,云烨看到洪城穿着衙役的衣服站在公堂一侧,拄着竹杖背靠着肃静的大牌子在打瞌睡。

弄死一个贱藉的歌姬不算什么事,刑律中也只规定了罚铜和杖责,最重不过发配一年的刑罚而已,长安城每年莫名其妙被弄死的仆役丫鬟不知有多少,也没见有谁跑来告官,大都是赔一点钱粮了事。良人的事都忙不过来,谁有功夫理会贱人的事,所以官府对于这种事历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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