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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科举(中)(1 / 6)

清朝的科举沿袭明朝旧例,分为四个级别,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院试,在就近的府、州、县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学政统一安排考试,录取者为“生员”,入府、县的官学,就是俗称的秀才。秀才就算是有了功名,不再是布衣百姓,见了县官,也不用跪拜。

乡试,则在省府举行,由朝廷钦点主考官同副主考官下去监考。录取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举人就能被称为“老爷”了,同县官可以寻常论交。成了举人就有了做官的资格,要是舍得花钱,举人可以直接补七品官。

按照规矩,必须要取得秀才同监生资格,才能参加乡试。秀才是必须在原籍考试,监生同贡生的话,则可以不受籍贯限制,赴京城应试。

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其他像遇到皇家有喜庆之事加的科举考试,称为恩科。

乡试的第二年,就是会试之期。

会试在京城举行,各省的举人同国子监监生都可以参加,考生人数在五百到六百左右。通常取百十人,考上者为“贡生”,第一名为“会元”。

会试过后,便是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这个却没有落榜那么一说了,只是在贡生中从新排名次,一甲、二甲、三甲。一甲为“进士及第”、二甲榜单上为“进士出身”、三甲榜单上为“同进士出身”。

一甲取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这三人直接授官。二甲同三甲榜单上的,则通过考试,有的授官,有的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学习,三年后,考试成绩合格再授官。

京城这边,乡试同会试的地点都是一处,就是崇文门内的“贡院”。

这边的贡院始建于明永乐年间,原是木板搭建的棚子,后来发生过几次贡院着火烧死举人或者焚毁试卷的事后,进行了改造,成了砖木结构。

因这边同时是乡试同会试的考场,所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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